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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康乃馨工作室”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1-19 10:45:00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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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出台的《广东“幸福家庭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海珠区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南华西街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康乃馨工作室”项目属于计划生育服务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计生协会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南华西街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康乃馨工作室”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人:潘伟芳,联系电话:020-34380811

       监督机构:海珠区南华西街道纪工委

       联系人:古思华 ,投诉电话:020-34378323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辖区

       四、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省市近年来的部署和安排,2014年5月国际家庭日纪念活动时正式启动“新家庭计划”,确定了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四大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家庭的生命周期和各阶段面临的主要需求,可以将家庭生命周期分为:新婚家庭、孕产期家庭、婴幼期家庭、青春期家庭、成熟期家庭、老年期家庭。“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关注和服务人的生命全过程,以“人口、家庭、健康、发展”工作主线,围绕家庭计划指导、优生优育优教、青少年健康发展、来穗人员关爱、困难家庭扶助、老年人群关怀、健康生活促进等内容,在街道实行人口计生优质服务的覆盖。

       五、招标内容及主要需求

      (一)项目要求:

     1、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如宣传活动时间结合计生宣传日5月15日国际家庭日、5月29日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活动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主题包括:开展打击“两非”、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优生惠民宣传、一年两次(春季、夏季)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宣传服务月活动以及发动群众参加免费婚检、免费孕前检、重点病种免费产前筛查诊断等宣传活动。

     2、每季度开展卫生计生健康知识户外宣传活动,每季度出版一期卫生计生宣传墙报,覆盖面包括街道和辖内所有社区居委会,内容主要为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或家庭文化均可。

     3、根据“健康家庭、幸福家庭”宣传主题定期开展有关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的健康生活促进活动。针对新婚家庭、孕产期家庭、婴幼期家庭开展生殖健康、妇幼保健、优生优育优教有关活动,青春期家庭开展青少年健康发展有关活动,成熟期家庭、老年期家庭开展家庭文化和养老照护有关活动。同时结合我街实际,开展关爱来穗人员、扶助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的失独家庭和伤残家庭)等健康生活促进活动。

     (二)项目期限:项目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由服务合同约定。

     (三)招标价:人民币拾捌万元整。

      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复印件。

     七、支付期限

     服务费用在服务合同签署生效并经协商后一次性拨款给服务方。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日期及时间:2018年1月26日下午14:00-15:30。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6日下午15: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23号六楼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中标原则:

     1、所有服务机构报价均为招标价。

     2、以服务项目评分最高分者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0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海珠区南华西街道纪工委,电话: 020-34378323,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23号五楼。

     十五、本公告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的“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项目报价响应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