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1名,现就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海珠区老人公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报名邮箱:hzmz34073611@163.com(邮件主题:应聘海珠区老人公寓院长职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1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方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其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方组织,主要围绕岗位所需业务知识进行测试,笔试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
(五)政审
由招聘方对通过面试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通知其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政审合格者应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能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由招聘方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老人公寓绩效考评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待遇采取底薪+绩效奖金的方式,其中底薪约为年薪36万(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
五、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招聘方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小姐,咨询电话:3407361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海珠区民政局
2018年1月16日